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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量采購品種,一藥企被停止采購!

發布時間: 2019-1-7 0:00:00瀏覽次數: 1043
摘要:
  醫藥網1月7日訊 一藥企帶量采購品種被停止采購。
 
  1月4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發布《關于繼續做好尼美舒利口服常釋劑型帶量采購的通知 》。
 
 
  ▍一藥企尼美舒利分散片被暫停采購
 
  據通知,尼美舒利口服常釋劑型為上海市醫療機構第二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品種,中標企業為湖北舒邦藥業有限公司,中標品規為50mg×20片/盒與100mg×20片/盒,截至目前供應情況穩定。
 
  第二批帶量采購結果執行后,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自愿將采購價降低至帶量采購中標價繼續供應,按照《關于做好執行上海市醫療機構第二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藥品的通知》規定,以非帶量采購中標企業身份保留其醫療機構采購資格。
 
  近日,市藥事所收到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提出因成本上漲,其生產的尼美舒利分散片(100mg×20片/盒)無法按原采購價繼續供應。
 
  為此,自2019年1月7日起停止該藥品采購資格,同時繼續執行尼美舒利口服常釋劑型帶量采購中標結果,采購湖北舒邦藥業有限公司的中標品種。
 
  ▍此前不惜降價保留采購資格
 
  根據上海市藥事所于 2016年 10 月 10日發布的《關于公布上海市醫療機構第二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中標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第二批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公布后,海南林恒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家生產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了申請,自愿將中標價下調到不高于帶量采購中標價格。
 
 
  據賽柏藍查詢,在上海市醫療機構第二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中,湖北舒邦藥業以17.51元的價格中標尼美舒利分散片(100mg×20 片)。海南康芝藥業為了維持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銷售資格,自愿將價格也下調至17.51元。
 
  
(注:上圖為上海市醫療機構第二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部分中標結果)
 
  按照《通知》規定,帶量采購品種范圍內的原本市中標藥品和帶量采購招標質量入圍藥品,如自愿調價到不高于帶量采購中標價格的,相關藥品生產企業可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藥事所辦理確認手續,否則不能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銷售,但可在醫保定點藥店銷售。
 
  《通知》規定,調價后藥品可繼續在全市醫療機構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加價率銷售,維持原中標標期不變,但不計入醫療機構帶量采購使用量,按照規定加價率不超過15%。
 
  賽柏藍通過查詢藥智網2018年數據發現,17.51元的價格,針對尼美舒利分散片(100mg×20 片),在全國范圍內都是偏低的,康芝藥業因為成本上漲,無力按照原采購價繼續供應。